简法
【词条】简法(簡法)
【拼音】jiǎn fǎ
【注音】ㄐㄧㄢˇ ㄈㄚˇ
词语解释
基本解释 1.简要的法律条文。 2.简要的记叙方法。
网络解释
简法 (1).简要的法律条文。《晋书·武帝纪》:“﹝泰始四年春正月﹞戊子,诏曰……又律令既就,班之天下,将以简法务本,惠育海内。” (2).简要的记叙方法。因记述方式简单扼要而得名。
'简'字开头词语 简去
剔除。
简择
1.选择。
简诣
犹简至。
简素
1.简约朴素。 2.古代用来书写的竹简和绢帛。亦指书写用品。 3.《文选.张协之九》"寄辞翰墨林"李善注引汉应劭《风俗通》:"刘向为孝成皇帝典校书籍﹐皆先书竹﹐为易刊定﹐可缮写者以上素也。今东观书﹐竹素也。"后因以"简素"称书籍。 4.指书信。 -----------------国语辞典: 竹简与绢帛,古时用来写字。《南史.卷七二.文学传.论曰》:「畅自心灵,而宣之简素,轮扁之言,未或能尽。」简单朴素。《宋书.卷六四.裴松之传》:「博览坟籍,立身简素。」
简别
甄别。 -----------------国语辞典: 拣择分别。《书经.君陈》汉.孔安国.传:「简别其德行修者,亦别其有不修者。善以劝能,恶以沮否。」
简恣
简慢放肆。
简椠
简帖。
简查
检查。
简阅
1.考察;察看。 2.谓检阅军队。 3.简选。 4.谓翻检查阅。 -----------------国语辞典: 视察校阅。汉.王充《论衡.乱龙》:「上古之人,有神荼郁垒者,昆弟二人,性能执鬼,居东海度朔山上,立桃树下,简阅百鬼。」《宋书.卷九五.索虏传》:「谦之领泰之军副殿中将军程天祚督战,至谯城,更简阅人马,得精骑千一百匹,直向汝阳。」
简懒
1.疏懒。
'法'字开头词语 法印
佛教语。判定佛法的标准。主要有"三法印":"诸行无常"﹑"诸法无我"和"涅盘寂静"。 -----------------国语辞典: 道教指道士行法时,所用天真仙圣的印玺。如:「法印照处,魅邪灭亡。」
法喜食
指佛法。谓闻法欢喜,可以长养善根,增益慧命。
法帖
名家书法的范本。寺庙主持所出的文书、信函。-----------------国语辞典: 供人临摹或欣赏的名人书法拓印本。《法帖谱系.杂说上.刘丞相私第本》:「刘丞相既刻法帖于郡斋,复依仿前本,刻石十卷,以归私第。」《儒林外史.第五五回》:「他的字写的最好,却又不肯学古人的法帖。」僧寺的公文或僧人的书简。《水浒传.第六回》:「清长老道:『好,好。师兄多时不曾有法帖来。』」
法先王
先秦以儒家为代表的"法古"的政治观。主张效法古代圣明君王的言行﹑制度,言必称尧﹑舜﹑文﹑武。与"法后王"相对。
法定
◎ 法定 fǎdìng(1) [legal;statutory]∶法律明文规定 可行或不可行之事法定所有者(2) [rightful]∶有权持有的;根据正当要求而拥有的法定的股份-----------------国语辞典: 凡法令所规定,统称为「法定」。如:「法定程序」。英语 legal, statutory, rightful德语 amtlich, gesetzlich, legal (Adj)法语 légal
法律解释
对法律规范的涵义、用语所作的说明。旨在统一理解和准确适用法律。法律解释必须以法律规范的条文本身为依据。按解释的主体和效力不同,分为正式解释和非正式解释。正式解释是有权解释的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所作的解释,具有法律效力。
法要
佛法的要义。
法场
◎ 法场 fǎchǎng[execution ground] 旧时执行死刑的场所;刑场-----------------国语辞典: 执行死刑的场地。也称为「刑场」。宣扬佛法的场所。也称为「道场」。
法律责任
因实施违法行为或拒不履行义务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根据不同的性质、程度,有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之分。
法语
法国和比利时、中非等国家和地区的国语或官方语言。使用人数约9000万,文字采用拉丁字母。为联合国正式语言和工作语言之一。-----------------国语辞典: 可作为法则的言语。《论语.子罕》:「法语之言,能无从乎。」宗教的教言。《禅关策进》:「诸祖法语,今不取向上玄谈,唯取做工夫吃紧处。」法兰西民族的语言。国际通用语言之一。属印欧语系罗马语族。分布在法国、比利时、瑞士等地。使用人数在六千万以上,文字采用拉丁字母。旧音ㄈㄚˋ ㄩˇ fà y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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