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书

【词条】法书(法書)

【拼音】fǎ shū

【注音】ㄈㄚˇ ㄕㄨ


词语解释

基本解释

法书 fǎshū

(1) [model calligraphy]∶有高度艺术性的可以做为书法典范的字

(2) [your honorable penmanship]∶敬辞,称对方写的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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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语辞典
  1. 敬称他人所写的字,言其可为法则。

  2. 有关法律制度的书籍。汉.焦延寿《易林.卷一.大畜》:「典策法书,藏在兰台,虽遭乱溃,独不遇灾。」


网络解释

法书
  • 法书 [fǎ shū]
  • 一、法令律科之类的书籍。
  • 二、书法用语。又称法帖,学习书法可以作为楷模的范本。以及对古代名家墨迹的敬称,或以此誉称表达对书法作者的尊重之意。
  • 三、泛指道教术法的典籍书册。
  • 四、道教的图、纹、箓、字、符、篆,共称为“法书”,特指附有愿心念力和精神加持力的图文符箓。

  • '法'字开头词语

    法先王
    先秦以儒家为代表的"法古"的政治观。主张效法古代圣明君王的言行﹑制度,言必称尧﹑舜﹑文﹑武。与"法后王"相对。
    法象
    1.古代哲学术语。对自然界一切事物现象的总称。 2.效法;模仿。 3.指合乎礼仪规范的仪表﹑举止。 4.指帝王﹑圣贤之像。 5.指神妖作法时变成的形象。 -----------------国语辞典:天地间的一切现象。《易经.系辞上》:「是故法象莫大乎天地,变通莫大乎四时。」
    法院
    ◎ 法院 fǎyuàn[court of justice] 行使审判权的国家机关法院惯例-----------------国语辞典:受理民刑诉讼的机关,分最高法院、高等法院、地方法院三级。英语 court of law, court德语 Gericht, Gerichtshof (S)​法语 tribunal
    法师
    ◎ 法师 fǎshī[Master,a title of respect for a Buddhist or Taoist priest] 精通佛典之高僧-----------------国语辞典:精通佛法、善说教理并致力于修行传法的出家人。一般也作为对出家人的敬称。唐.李公佐《南柯太守传》:「又七月十六日,吾于孝感寺侍上真子,听契玄法师讲观音经。」遵守师承。《佛开解梵志阿?经》:「沙门所说,言必法师,其所不闻,不得意造。」精通道法,可为人师或进行法事的道士。《唐六典.卷四.尚书礼部.祠部郎中》:「道士修行有三号:其一曰法师,其二曰威仪师,其三曰戒律师。」《水浒传.第四十七回》:「说这厮也好大胆,独自一个来做细作,打扮做个解魇法师,闪入村里来。」也作「法官」。
    法蓝绒
    [英flanne]一种毛织品。正反两面都有绒毛,质地柔软,适宜做春秋两季的服装。
    法西斯细菌
    话剧剧本。夏衍作于1942年。正直的科学家俞实夫整日埋首实验室,认为科学与政治无关。九一八炮火迫使他终止研究,从日本回沪;七七炮火又使他携家避居香港。日军占领香港后,凌辱了他和他的日本夫人,毁坏了实验室,杀害了他的友人。他终于醒悟,参加了反法西斯斗争。
    法律关系主体
    法律关系中依法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公民(自然人)、法人、国家、国际组织等。其中国家既是国际法律关系的主体,又是国家财产所有权的主体,在某些财产法律关系(如国家公债等)中还可以是民事法律关系主体。
    法定
    ◎ 法定 fǎdìng(1) [legal;statutory]∶法律明文规定 可行或不可行之事法定所有者(2) [rightful]∶有权持有的;根据正当要求而拥有的法定的股份-----------------国语辞典:凡法令所规定,统称为「法定」。如:「法定程序」。英语 legal, statutory, rightful德语 amtlich, gesetzlich, legal (Adj)​法语 légal
    法尘
    佛教语。六尘之一。意根所对之境,能产生意识。
    法制
    ◎ 法制 fǎzhì[legal system] 法令制度-----------------国语辞典:法律制度。包括法律的制定、执行和遵守。英语 legal system and institutions德语 Rechtssystem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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