杖罪
【词条】杖罪
【拼音】zhàng zuì
【注音】ㄓㄤˋ ㄗㄨㄟˋ
词语解释
基本解释 1.应判杖刑的罪行。
网络解释
杖罪 杖罪是一个汉语词语,拼音是zhàng zuì,意思是应判杖刑的罪行。
'杖'字开头词语
杖期
旧时一种服丧礼制。杖,是居丧时拿的棒;期,是一年之丧。期服用杖的称“杖期”;不用杖的则称“不杖期”。如:嫡子、众子为庶母丧,服杖期。夫为妻丧,如父母不在,服杖期;若父母在,则服不杖期。参阅《仪礼•丧服》。-----------------国语辞典:杖,指丧礼中所执的丧棒。期,指一年的服丧期。杖期指执丧棒服一年之丧。丈夫为妻子,嫡孙为祖母,皆应服杖期。但妻死时父母尚在,或娶妻时父母已殁,妻子不曾为翁姑服过丧者,则丈夫不为妻子服杖期。《幼学琼林.卷三.疾病死丧类》:「孙承祖服,嫡孙杖期。」
杖限
1.谓刑法规定的杖击数目。 2.即杖限文书。 -----------------国语辞典:旧时捕快因不能在限期之内破案所受的棒刑。《水浒传.第三回》:「一面叠成文案,一壁差人杖限缉捕凶身。」也作「限棒」。
杖节
1.执持旄节。古代帝王授予将帅兵权或遣使四方,给旄节以为凭信。《汉书.叙传下》:"博望杖节,收功大夏。"又《王莽传上》:"以太保甄邯为大将军,受钺高庙,领天下兵,左杖节,右把钺,屯城外。"后多以谓执掌兵权或镇守一方。
杖家
1.谓拄杖行于家。与杖乡﹑杖国﹑杖朝等均为古代的一种尊老礼制。《礼记·王制》:"五十杖于家,六十杖于乡,七十杖于国,八十杖于朝,九十者,天子欲有问焉,则就其室,以珍从。"后因以为五十岁的代称。
杖国
1.《礼记.王制》:"七十杖于国。"谓七十岁可拄杖行于都邑﹑国都。后作七十岁的代称。
杖责
1.谓以杖刑责罚。
杖楚
1.谓以棍棒拷打。楚,荆条做成的棒。
杖制
1.对刑杖大小﹑长短的规定。历代形制不一。《隋书·刑法志》:"杖皆用生荆,长六尺……大杖,大头围一寸三分,小头围八分半。"《宋史·刑法志一》:"常行官杖如周显德五年制,长三尺五寸,大头阔不过二寸,厚及小头径不得过九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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