颖法

【词条】颖法(穎法)

【拼音】yǐng fǎ

【注音】ㄧㄥˇ ㄈㄚˇ


词语解释

基本解释
指毛笔字的书写体。

网络解释

颖法
  • 颖法是汉语词语,解释为毛笔字的书写体。

  • '颖'字开头词语

    颖露
    1.比喻才华显露。 2.突出﹑崭露。
    颖迈
    1.亦作"颕迈"。 2.才能超群,卓然不凡。
    颖首
    把柱子的顶端砍成尖状。
    颖利
    1.亦作"颕利"。 2.聪慧敏锐。 3.比喻文思敏捷,文笔流利。
    颖振
    穗芒挺立貌。比喻卓然秀出。
    颖敏
    1.聪慧。 -----------------国语辞典:聪慧。《元史.卷一四五.达礼麻识理传》:「幼颍敏,从师授经史,过目辄领解。」
    颖生
    毛笔的别称。
    颖脱手
    1.高手,能手。

    '法'字开头词语

    法货
    古代合乎国家法定标准的铸币。

    法律文件
    由国家机关制定的、在法律上有效的文件的总称。包括规范性文件和非规范性文件。前者即广义的法规;后者只对特定的对象有效,如判决书、任命书、拘留证、公证书等。

    法像
    指佛菩萨等圣像。 -----------------国语辞典:佛像。《宋书.卷九十七.夷蛮传.天竺迦毗黎国传》:「顷遇昏虐,法像残毁。」

    法膳
    指帝王的常膳。

    法套
    犹办法。

    法城
    1.佛教语。喻佛法。谓佛法能守护正法﹑遮防非法,如同城防。 2.指寺塔。

    法家拂士
    国语辞典:世代为官,谨守法度的臣子和辅助君王的贤士。《孟子.告子下》:「入则无法家拂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

    法律行为
    ①由法律所调整、能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如签订合同、婚姻登记等。行为人的一种有意识的活动,是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最经常的法律事实。其成立条件为:(1)必须是行为人自觉的作为与不作为。无辨认能力的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及一般人在暴力威胁下的作为与不作为,都不能看成是法律行为。(2)必须基于行为人的意愿并具有外部表现的活动。(3)必须是为法律规范所确认而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②“民事法律行为”的简称。见“民事法律行为”(66页)。-----------------国语辞典:合于私法所规定而有效力之私法上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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