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门
【词条】户门(戶門)
【拼音】hù mén
【注音】ㄏㄨˋ ㄇㄣˊ
词语解释
基本解释 1.门户。 2.户计。
网络解释
户门 户门是词语,拼音hù mén,释义为门户,户计。
'户'字开头词语
户曹参军
1.专管户籍的州县属官。
户绝
绝户。无子嗣。
户主
◎ 户主 hùzhǔ(1) [house holder] 一户之主,也称“家长”(2) [head of household]∶户籍上一家之主-----------------国语辞典:一户之主。《宋书.卷九一.孝义传.蒋恭传》:「协列协是户主,延制所由,有罪之日,关协而已,求遣弟恭。」
户部
◎ 户部 hùbù(1) [the Board of Revenue and Population] 官名,我国古代朝廷分掌户口、财政的官署户部主事。——《明史》户部司务。南京户部。(2) 三国以后设度支尚书掌财政,隋改为民部尚书,唐时改为户部,为三省下的六部之一,长官称尚书。以后历代沿置,清末改为度支部-----------------国语辞典:古代六部之一。掌管全国土地、户籍、赋税等事务,为国家财务行政的最高机构。
户等
古代政府将民户按资产多寡分为不同等级以征收赋税。汉代按财产比例向商人﹑手工业者,征赋税,北魏献文帝天安﹑皇兴年间,将民户分为三等九品,按户等征税,后废;北齐再施行。唐高祖武德六年定天下户为三等,武德九年,又改为九等。宋太祖建隆中,定民户为九等,上四等按等出税,其馀五等蠲免,实际仅五等;宋仁宗至和时,遂行五则法,按资产多寡分为五等。元代分三等九甲,主要实施于中原地区。明代按职业分民户﹑军户﹑匠户三等,但不作为征税的标准。后遂废止。参阅《史记.平准书》﹑《魏书.食货志》﹑《宋史.食货志上五》﹑《明史.食货志一》﹑《续文献通考.户口二》。
户税
1.按户征收的赋税。汉代除收人口税外,每户每年须出户赋二百钱。汉末曹操平袁绍,定每户征收绢二匹﹑绵二斤。北魏献文帝按民户资产多寡征税,唐宋亦采用之。
户扉
门。
户口册
1.亦作"户口簿"。 2.记载住户人口(户主和成员)﹑姓名﹑籍贯﹑年龄﹑职业等内容的簿册。
'门'字开头词语
门役
1.看门的人。 -----------------国语辞典:旧时县衙门前的差役。《三国演义.第二回》:「玄德几番自往求免,俱被门役阻住,不肯放参。」
门儿
1.门径;门道。
门庭
◎ 门庭 méntíng(1) [gate and courtyard]∶门前的空地;门口和庭院(2) [faction]∶指家庭或门第改换门庭-----------------国语辞典:门户。《庄子.达生》:「田开之日,开之操拔篲,以侍门庭,亦何闻于夫子。」也作「庭户」、「户庭」。家族声誉。《初刻拍案惊奇.卷一八》:「我只是打死这贱婢罢!羞辱门庭,要你怎的!」门路、方式。《永乐大典戏文三种.张协状元.第一出》:「暂息喧哗,略停笑语,试看别样门庭。」《水浒传.第五一回》:「你若省得这子弟门庭时,狗头上生角。」
门下晩生
1.清代门生对座主的座主﹑座主的父亲或父亲的座主称太老师,自称为"门下晩生"。
门阶户席
1.门里门外的地方。形容到处,随处。
门师
1.在家人的佛门师父。 2.本人受业的老师。
门教
1.家教。
门罅
1.门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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