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司

【词条】法司

【拼音】fǎ sī

【注音】ㄈㄚˇ ㄙ


词语解释

基本解释
1.古代掌司法刑狱的官署。 2.指司法官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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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语辞典
  1. 古代掌理司法刑狱的官署。《魏书.卷六十八.甄琛传》:「复仍踵前来之失者,付法司科罪。」《初刻拍案惊奇.卷二》:「发下旨意:『著法司严刑究问!』」


网络解释

法司
  • 古代掌司法刑狱的官署。《魏书·甄琛传》:“复仍踵前来之失者,付法司科罪。”《隋书·赵绰传》:“陛下不以臣愚暗,置在法司,欲妄杀人,岂得不关臣事。”

  • '法'字开头词语

    法眼
    佛教指能认识到事物真相的眼力,泛指敏锐深邃的眼力。-----------------国语辞典:五眼之一。能分明的洞观,一切因缘生起的诸现象。《五灯会元.卷一.释迦牟尼佛》:「吾以清净法眼、涅槃妙心、实相无相、微妙正法,将付于汝,汝当护持。」尊称他人的眼识正确。《文明小史.第六十回》:「老兄具这样的法眼,钦佩得很,将来倒要时常请教请教。」英语 discerning eye
    法诫语
    作为行为准则的格言。
    法意
    1.法令的意旨。 2.佛法的旨意。 -----------------国语辞典:法律的精义,或立法的精神。书名。法国大思想家孟德斯鸠著,为孟氏费尽半生心力所完成,代表其政治理论,西元一七四八年问世,我国有严复译本。
    法庭
    ◎ 法庭 fǎtíng[court;tribunal] 法院设立的用来审理诉讼案件的机构-----------------国语辞典:法官审问及判决民刑诉讼的场地、处所。如:「如果你真的不愿意私下和解,那我们只有法庭上见了。」英语 court of law德语 Gerichtssaal (S, Org)​法语 tribunal
    法拉
    ◎ 法拉 fǎlā[farad]电容的mks实用单位,等于电容器极板上充以1库仑电量后两板间的电压为1伏特的电容,这一单位在美国被取作标准-----------------国语辞典:量词。计算电容的单位。为英语 farad的音译。就是在某导体上加以一库仑的电,使它的电位升高一伏特,则这导体的电容称为「一法拉」。也译作「法拉第」。英语 farad, SI unit of electrical capacitance (loanword)​法语 farad
    法律解释
    对法律规范的涵义、用语所作的说明。旨在统一理解和准确适用法律。法律解释必须以法律规范的条文本身为依据。按解释的主体和效力不同,分为正式解释和非正式解释。正式解释是有权解释的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所作的解释,具有法律效力。
    法国一八四八年革命
    1848年法国爆发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1848年2月,巴黎人民起义推翻七月王朝,资产阶级夺取政权,建立临时政府,成立法兰西第二共和国(史称“法国二月革命”)。6月,巴黎工人阶级为抗议政府的反动政策,举行起义,但被镇压,革命转入低潮(详见“六月起义”)。同年12月,路易·波拿巴当选共和国总统。1851年12月,他发动政变,独揽大权,次年称帝,号为“拿破仑三世”,法兰西第二共和国被法兰西第二帝国取代。
    法印
    佛教语。判定佛法的标准。主要有"三法印":"诸行无常"﹑"诸法无我"和"涅盘寂静"。 -----------------国语辞典:道教指道士行法时,所用天真仙圣的印玺。如:「法印照处,魅邪灭亡。」
    法曲
    一种古代乐曲。东晋南北朝称作法乐。因其用于佛教法会而得名。原为含有外来音乐成分的西域各族音乐﹐后与汉族的清商乐结合﹐并逐渐成为隋朝的法曲。其乐器有铙钹﹑钟﹑磬﹑幢箫﹑琵琶。至唐朝又搀杂道曲而发展至极盛阶段。著名的曲子有《赤白桃李花》﹑《霓裳羽衣》等。 -----------------国语辞典:佛教或道教法会时所奏的乐曲。最早见于东晋的《法显传》。原为西域各族民乐,传入中国与清商乐结合,形成隋代的法曲。《新唐书.卷二二.礼乐志十二》:「初,隋有法曲,其音清而近雅。」唐玄宗设梨园法部,所奏乐曲,称为「法曲」。清.汪兆镛〈忆旧游.隐林梢半角〉词:「留连,感古今,问法曲南薰,遗响谁传?」
    法乐
    佛教语。谓积德行善﹑耽味佛法之乐。相对于欲乐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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