録本

【词条】録本(录本)

【拼音】lù běn

【注音】ㄌㄨˋ ㄅㄣˇ


词语解释

基本解释
1.抄本﹔抄录的副本。

网络解释

録本
  • lù běn ㄌㄨˋ ㄅㄣˇ
  • 録本
  • 抄本;抄录的副本。 宋 欧阳修 《归田录》卷二:“至今每亲试进士,改放及第,自十人以上,御试卷子并録本於 真宗 影殿前焚烧。” 宋 孔平仲 《孔氏谈苑·吕申公不悦范希文》:“一日, 希文 答 元昊 书,録本奏呈。” 清 王士禛 《池北偶谈·谈艺七·文表》:“此乃録本,多残缺,视刻本不啻十之二。”

  • '録'字开头词语

    録取
    ◎ 录取 lùqǔ(1) [enroll;recruit]∶选定[考试合格者]录取了一名男生(2) [admit to]∶让注册入学他被大学录取-----------------国语辞典:考取或录用。如:「他今年参加大学联考,很幸运的被录取了!」近考中,选取,中式反落选
    録音机
    ◎ 录音机 lùyīnjī[recording machine] 一种供记录声音用的电声机械,由传声器、放大器和记录器三个部分组成-----------------国语辞典:一种能将声音的振动转换成电磁信号,记录于磁带上,并将磁带上的信号,转换成声音播放的机器。
    録籍
    1.记载官俸等级的簿册。録﹐通"禄"。
    録相
    1.见"録像"。
    録像机
    ◎ 录像机 lùxiàngjī[video recorder] 供记录电视图像及伴音,能存储电视节目视频信号,并且过后可把它们重新送到电视发射机或直接送到电视机中的磁带记录器。分磁性录像机、电视屏幕录像机和电子束录像机等类型-----------------国语辞典:大陆地区指录影机。
    録科
    1.清代科举考试制度﹐凡科考一二等﹐及三等小省前五名﹑大省前十名准送乡试外﹐其馀因故未考者﹐及在籍之监生﹑荫生﹑官生﹑贡生名不列于学宫。不经科考者﹐均由学政考试﹐名为"録科"。经录科录取者即可参加乡试。 -----------------国语辞典:清代科举制度,生员欲乡试前,先由学政预行科试,录取优异者;并荐举者,造录名册,送入科场,称为「录科」。《儒林外史.第七回》:「次年录科,又取了第一。」
    録音
    ◎ 录音 lùyīn[be recorded on tape;sound recording] 用仪器录制音响;录成的音响录音设备这部片子录音已经模糊-----------------国语辞典:透过机械操作,将声音记录在唱片、录音带、胶片等适合的媒介物上。统筹影片音效、对白、音乐等声音构成工作的人。即录音师。
    録橐
    1.谓抄家﹐清点登记财产。
    録兰
    1.绿襕﹐下截加绿的襕衫。文士之服。
    録目
    1.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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