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烛

【词条】法烛(法燭)

【拼音】fǎ zhú

【注音】ㄈㄚˇ ㄓㄨˊ


词语解释

基本解释
汉代刘安始制的灯烛。

网络解释

法烛
  • 出处
  • 语出,宋 高承《事物纪原·布帛杂事·法烛》:“汉 淮南王 招致方士之士,延八公等撰鸿宝方毕方,法烛是其一也,余非民所急,故不行于世。然则法烛之起,自汉 刘安 始也。”

  • '法'字开头词语

    法庭
    ◎ 法庭 fǎtíng[court;tribunal] 法院设立的用来审理诉讼案件的机构-----------------国语辞典:法官审问及判决民刑诉讼的场地、处所。如:「如果你真的不愿意私下和解,那我们只有法庭上见了。」英语 court of law德语 Gerichtssaal (S, Org)​法语 tribunal
    法定准备率
    中央银行规定商业银行按存款总额缴存存款准备金的比率。各国规定的提存比率和办法有所不同。一般是法定准备率提高,商业银行向中央银行缴存的存款准备金就增加,从而商业银行可用于贷款和投资的资金就减少;反之,商业银行可运用的资金就增加。因而调整法定准备率是中央银行调节市场货币供应量的重要政策工具之一。-----------------国语辞典:由法律所订定、规定各银行握存之现款(包括在中央银行之存款)​,至少须等于其存款负债的某一百分数。
    法兰西内战
    马克思作于1871年4-5月。总结了法国巴黎公社的经验教训,进一步阐明了关于阶级斗争、国家、无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证明无产阶级必须用革命暴力摧毁资产阶级的国家机器,建立巴黎公社式的新型的无产阶级专政国家。
    法蓝绒
    [英flanne]一种毛织品。正反两面都有绒毛,质地柔软,适宜做春秋两季的服装。
    法令
    ◎ 法令 fǎlìng(1) [laws and regulations;ordinance]∶古代为政者所颁行的法规(2) [laws and decrees]∶法律与命令的总称-----------------国语辞典:凡法律命令,总称法令。《三国演义.第二二回》:「曹操法令既行,士卒精练。」《儒林外史.第四三回》:「本县法令严明,地方清肃。」近法律英语 decree, ordinance德语 Erlass 法语 loi et décret
    法身
    1.佛教语。梵语Dharmak?ya的意译。谓证得清净自性,成就一切功德之身。"法身"不生不灭,无形而随处现形,也称为佛身。各乘诸宗所说不一。 2.指高僧之身。 3.旧指修炼得道之身。 -----------------国语辞典:佛陀的真如理体。《大方广佛华严经.卷一.世间净眼品第一之一》:「法身示现无真实,出生自在如是见。」道教谓天仙真圣的真身。德语 Dharma-Körper (Buddh)​, Dharmakaya (Buddh)​法语 Dharmakaya
    法后王
    先秦以荀子﹑韩非为代表的"法今"的政治观。主张效法当代圣明君王的言行﹑制度,因时制宜。与"法先王"相对。
    法定
    ◎ 法定 fǎdìng(1) [legal;statutory]∶法律明文规定 可行或不可行之事法定所有者(2) [rightful]∶有权持有的;根据正当要求而拥有的法定的股份-----------------国语辞典:凡法令所规定,统称为「法定」。如:「法定程序」。英语 legal, statutory, rightful德语 amtlich, gesetzlich, legal (Adj)​法语 légal
    法相
    1.古代皇宫选择妃嫔﹑宫女所规定的标准相貌。 2.旧时指骨法﹑相貌。 3.指佛像。 4.佛教语。谓诸法真实之相。 5."法相宗"的省称。 -----------------国语辞典:宇宙间的一切现象。《大宝积经.卷二十三》:「一切法相、法相之性,不可以性为观察。」僧道称天尊的庄严宝相。唐.黄滔〈丈六金身碑〉:「铜为内肌,金为外肤,取法西天,铸成东越,巍巍落落,毫光法相。」
    法兰
    ◎ 法兰 fǎlán[flange] 同“凸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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