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则

【词条】科则(科則)

【拼音】kē zé

【注音】ㄎㄜ ㄗㄜˊ


词语解释

基本解释
1.政府按田地类别﹑等级而定的田赋标准。 2.指按田赋标准收税。
-----------------
国语辞典
  1. 赋役的项目等级或公事的条规。《福惠全书.卷九.编审部.开报册单》:「其新收田地科则,即推出田地之科则也。」


网络解释

科则
  • 科则是中国历代政府征收田赋按田地类别、等级而定的赋率。《禹贡》 已有九州田土分为九等征赋的记载。《国语·齐语》:“相地而衰征。”说明春秋时期的齐国已实行按土地肥瘠而分等征税的制度。东汉山阳太守秦彭,曾将当地田地按肥瘠,分为三品,依品定税。后代科则,极为复杂,各朝代、各地区有所不同。大抵宋分5等、金分9等、元分3等,明初官田分11则,民田分10则。明中叶以后,江南官民田土混淆,科则极其繁复,松江、湖州等府均在千则以上。明末,官民田土均为一则,土地一般分为三等九则。清沿明制,后期科则又趋繁复。清末苏州府内,昆山县田亩分59则。北洋政府和国民党政府时仍沿旧制,很少变动。科则之间差距很大,抗战前江苏每亩正税以0.00205元至2.05元,最低则与最高则相差千倍,税负极不平衡。

  • '科'字开头词语

    科斗文
    科斗文字。 -----------------国语辞典:周代的古文字。参见「蝌蚪文」条。
    科指
    1.犹准则。
    科策
    1.设科射策。
    科品
    1.种类;等级。 2.法制﹐定规。
    科斗
    1.蝌蚪。蛙或蟾蜍的幼体。 2.指科斗文字。 3.指古文经籍。 4.指科斗形营帐。
    科卖
    1.政府依法专卖。
    科唤
    谓差役派遣。
    科课
    1.征发财物人力。
    科钞
    1.见"科抄"。
    科室
    ◎ 科室 kēshì[administrative office] 各科与各室。指管理机构的直属单位

    大家在查的词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