杖毙
【词条】杖毙(杖斃)
【拼音】zhàng bì
【注音】ㄓㄤˋ ㄅㄧˋ
词语解释
基本解释以杖刑毙命。
网络解释
杖毙 杖毙;通“杖杀”,也作“捶杀”,活活将犯人打死;是中国古代一种用杖击处死罪犯的行刑方式。
'杖'字开头词语
杖国
1.《礼记.王制》:"七十杖于国。"谓七十岁可拄杖行于都邑﹑国都。后作七十岁的代称。
杖藜
1.谓拄着手杖行走。藜,野生植物,茎坚韧,可为杖。 2.藜杖;拐杖。 -----------------国语辞典:拄著以藜木制成的手杖。唐.杜甫〈晦日寻崔戢李封〉诗:「杖藜复恣意,免值公与侯。」明.康海《中山狼.第四折》:「(冲末柱杖上)则俺杖藜老子的是也。」
杖责
1.谓以杖刑责罚。
杖筇
拄着竹杖。谓行走。
杖策
1.亦作"杖筴"。 2.拄杖。 3.执马鞭。谓策马而行。 4.谓追随;顺从。 -----------------国语辞典:手拿拐杖。《文选.左思.招隐诗二首之一》:「杖策招隐士,荒涂横古今。」手持鞭子。晋.陆机〈猛虎行〉:「整驾肃时命,杖策将远寻。」顺从追随。《魏书.卷二四.张衮传》:「昔乐毅杖策于燕昭,公达委身于魏武,盖命世难可期,千载不易遇。」
杖期
旧时一种服丧礼制。杖,是居丧时拿的棒;期,是一年之丧。期服用杖的称“杖期”;不用杖的则称“不杖期”。如:嫡子、众子为庶母丧,服杖期。夫为妻丧,如父母不在,服杖期;若父母在,则服不杖期。参阅《仪礼•丧服》。-----------------国语辞典:杖,指丧礼中所执的丧棒。期,指一年的服丧期。杖期指执丧棒服一年之丧。丈夫为妻子,嫡孙为祖母,皆应服杖期。但妻死时父母尚在,或娶妻时父母已殁,妻子不曾为翁姑服过丧者,则丈夫不为妻子服杖期。《幼学琼林.卷三.疾病死丧类》:「孙承祖服,嫡孙杖期。」
杖刑
古代刑罚之一。用荆条或大竹板拷打犯人。杖作为刑种始自东汉。南朝梁武帝定鞭杖之制,杖以荆条制成,分大杖﹑法杖﹑小杖三等。北齐北周,将杖刑列为五刑之一。其后相沿直至清末。参见"五刑"。
杖履
1.老者所用的手杖和鞋子。 2.对老者﹑尊者的敬称。 3.谓拄杖漫步。 -----------------国语辞典:手杖和鞋子。因皆为出行时的用具,故引申为脚步、足迹。唐.朱庆余〈和刘补阙秋园寓兴之什〉一○首之三:「逍遥人事外,杖履入坏摍。」《聊斋志异.卷一.叶生》:「以犬马病,劳夫子久待,万虑不宁。今幸可从杖履。」也作「杖屦」。年长者拄杖而行,故以杖履为对尊长的敬称。唐.李商隐〈赠华阳宋真人兼寄清都刘先生〉诗:「不因杖履逢周史,徐甲何曾有此身?」
'毙'字开头词语
毙而后已
国语辞典:死而后已。《礼记.表记》:「俛焉日有孳孳,毙而后已。」
毙踣
犹倒毙。
毙命
◎ 毙命 bìmìng(1) [meet violent death]∶丧命,死亡(2) [be killed]∶被杀死两名匪徒当场毙命-----------------国语辞典:死去、丧命。如:「一刀毙命」。
毙死
仆倒而死。
毙伤
◎ 毙伤 bìshāng[kill and wound] 击毙和打伤这一役共毙伤日军三千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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