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无可贷

【词条】法无可贷(法無可貸)

【拼音】fǎ wú kě dài

【注音】ㄈㄚˇ ㄨˊ ㄎㄜˇ ㄉㄞˋ


词语解释

基本解释
谓按法律不可宽恕。

成语解释

【解释】指按法律不可宽恕。

【出处】《清史稿·刑法志一》;“强盗分别法无可贷、情有可原,歼渠魁、赦胁从之义也。”

【示例】[马子畦]实属甘心从逆,~,应请即予就地正法,以昭炯戒。 ◎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辛亥革命·徐锡麟安庆起义清方档案》


网络解释

法无可贷
  • 法无可贷是一个汉语成语,读音 fǎ wú kě dài。意思是按法律不可宽恕。

  • '法'字开头词语

    法蓝
    即珐琅。
    法币
    ◎ 法币 fǎbì[paper currency issued by the KMT government from 1935 onwards]1935年以后,国民党政府发行的纸币,1948年为金圆券所代替 -----------------国语辞典:法律赋与强制通用的货币。如本位货币、辅币等。也称为「法货」。
    法学
    ◎ 法学 fǎxué[the science of law] 研究法律的科学法学会-----------------国语辞典:法律学的简称。参见「法律学」条。
    法政
    旧时对法律和政治的合称。-----------------国语辞典:法律与政治。《管子.明法解》:「法政独出于主,则天下服德。」
    法皇
    指教皇。
    法律
    ◎ 法律 fǎlǜ[law;statute] 古时指律令或刑法。由立法机关制定,国家政权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国语辞典:古代多指刑法或律令。《史记.卷八七.李斯列传》:「二世然高之言,乃更为法律。」《三国演义.第三八回》:「侵求吏民,人民皆怨;战具不修,军无法律。」今泛指法令与法规。近法令,国法,公法,司法英语 law, CL:條|条[tiao2], 套[tao4], 個|个[ge4]德语 Gesetz (Rechtsw)​, Jura, Recht, Rechtswissenschaft (S, Rechtsw)​法语 loi, droit (juridique)​
    法驾导引
    词牌名。
    法不徇情
    法不徇情 法不徇情是一个成语,读音为fǎ bù xùn qíng,意思中法是法律;徇为偏私;情为人情,私情。法律不徇私情。指执法公正,不讲私人感情。
    法国国立行政学校
    法国培养高级文官的学校。1945年创建于巴黎。招收对象主要为高等院校毕业生和在行政部门服务五年以上的文官。学制为三年。教学方式分实习和课堂教育两种。毕业生根据成绩分别进入政府上层或中层领导机构,充当行政官员或经济管理官员。
    法家
    ◎ 法家 Fǎjiā(1) [Legalists](2) 先秦的一个思想流派,以申不害、商鞅、韩非为代表,主张法制,反对礼治(3) 有法度的世臣入则无法家拂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孟子·告子下》-----------------国语辞典:战国时的学派,为九流之一。以尚法明刑为主,以李悝、商鞅、韩非等人为代表。有名的大家。英语 Legalist School of the Warring States Period (475-221 BC)​ founded by Han Fei 韓非|韩非[Han2 Fei1] and Li Si 李斯[Li3 Si1], later adopted by Shang Yang 商鞅[Shang1 Yang1] whose reforms helped establish the supremacy of the Qin Dynasty 秦代[Qin1 dai4] (221-207 BC)​德语 Legalismus (S, Philos)​法语 légisme

    '贷'字开头词语

    贷券
    债券。

    贷负
    借贷赊欠。

    贷赊
    借贷,赊欠。

    贷息
    谓借贷与人以取利息。

    贷放
    金融机构把钱借给客户。

    贷钱
    借债。

    贷赡
    赈贷,周济。

    贷用
    借贷使用。

    贷假
    借贷。

    贷方
    ◎ 贷方 dàifāng[credit;credit side] 一个账户的右方,即付方,与借方相对-----------------国语辞典:簿记上指与借方相对的一方,包括负债、资本、收入三项。反借方也称为「付方」。甲方借金钱物品给乙方,则甲方称为「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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