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法

【词条】金法

【拼音】jīn fǎ

【注音】ㄐㄧㄣ ㄈㄚˇ


词语解释

基本解释
1.指法典。

网络解释

金法 '

'金'字开头词语

金钢
1.指槐虫的蛹。
金汞
1.道家所炼丹药名。
金精
1.西方之气。 2.指秦。 3.指太白星。 4.道教传说中的一种仙药。 5.指月亮。 6.指日。 7.甘菊的别称。 8.指水精﹐水晶。 -----------------国语辞典:西方之神。《文选.陆机.汉高祖功臣颂》:「金精仍颓,朱光以渥。」九月上旬的寅日所采的甘菊,称为「金精」。北周.庾信〈小园赋〉:「云气荫于丛蓍,金精养于蛛菊。」
金华宴
1.指内宴。
金晶
1.道家指用金烧炼而成的丹药。谓服之可以长生。 2.水晶的一种。
金数
谓秋令。
金木
1.旧时施刑所用金属和木制刑具的总称。金属刑具如刀锯斧钺﹐木制刑具如捶楚桎梏等。 2.五行中的金与木。
金石之功
金石之功 金:指钟鼎类。石:指碑碣类。刻在钟鼎碑碣之上,永不磨灭的功勋
金马门
1.汉代宫门名。学士待诏之处。 -----------------国语辞典:汉代未央宫宫门。门旁竖有铜马,故称为「金马门」。汉武帝曾使学士待诏于此。《史记.卷一二六.滑稽传.褚少孙补东方朔传》:「东方朔……时坐席中,酒酣,据地歌曰:『陆沉于俗,避世金马门。宫殿中可以避世全身,必深山之中,蒿庐之下。』金马门者,宦(者)​署门也,门傍有铜马,故谓之曰『金马门』。」李白〈古风〉诗五九首之三○:「但识金马门,谁知蓬莱山。」简称为「金门」。
金丝
1.金制的线。 2.乐器的金属弦。 3.借指弦乐器。 4.借指《乐经》。 5.比喻柳树的垂条。 6.比喻飞溅之泉水。 7.喻指烟草。

'法'字开头词语

法外施仁
 超越法律规定给予恩惠。指宽大处理。亦作:法外施恩 -----------------国语辞典:法纪之外,给以宽大处理。《镜花缘.第四十五回》:「他既有这功劳,自应法外施仁,免其一死。」《儿女英雄传.第十三回》:「当朝人最恼的贪官污吏,也还算法外施仁,止于把他革职,发往军台效力。」

法方
法度和方术。

法窟
佛教语。佛涅盘后,弟子迦叶于迦兰陀竹园大石窟内结集三藏经典,称为"窟内上座部"。见唐玄奘《大唐西域记.摩揭陀国下》。后因以"法窟"指佛寺。

法老
◎ 法老 fǎlǎo[Pharaoh] 古代埃及王的代称-----------------国语辞典:古代埃及王的称号。为埃及语 pharaoh的音译。原指埃及王宫,到新王国时期成为国王的同义语,后来遂成为埃及所有国王的通称。埃及人相信法老是神,具有至高无上的意志。英语 pharaoh (loanword)​德语 Pharao 法语 pharaon

法罗群岛
在大西洋北部。是丹麦的一个自治地区。面积约1400平方千米。人口不足5万(1992年)。首府托尔斯港。经济以渔业为主。

法界
佛教语。梵语dharma-dh?tu的意译。通常泛称各种事物的现象及其本质。 -----------------国语辞典:佛教用语:(1)​ 构成现象的法则。和空性、真如、实际同义。《辩中边论.卷上》:「由圣法因义,说为『法界』,以一切圣法,缘此生故。」(2)​ 十八界之一,佛教将一切存在分成十八类,法界为其中一类。谓属于心智所觉察的对象。《阿毗达磨俱舍论.卷二》:「六识、意界及法界,摄属心所法,名有所缘,能取境故。」反俗界

法舸
即法船。

法酝
即法酒。

法空
佛教语。谓诸法(物质与精神现象的总和)由因缘而生,并无独立存在的实体。

法币
◎ 法币 fǎbì[paper currency issued by the KMT government from 1935 onwards]1935年以后,国民党政府发行的纸币,1948年为金圆券所代替 -----------------国语辞典:法律赋与强制通用的货币。如本位货币、辅币等。也称为「法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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