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鱼

【词条】法鱼(法魚)

【拼音】fǎ yú

【注音】ㄈㄚˇ ㄩˊ


词语解释

基本解释
风干的鱼。

'法'字开头词语

法辟
1.法律。 2.特指刑法。
法庭
◎ 法庭 fǎtíng[court;tribunal] 法院设立的用来审理诉讼案件的机构-----------------国语辞典:法官审问及判决民刑诉讼的场地、处所。如:「如果你真的不愿意私下和解,那我们只有法庭上见了。」英语 court of law德语 Gerichtssaal (S, Org)​法语 tribunal
法律顾问
◎ 法律顾问 fǎlǜ gùwèn(1) [counsel]∶被指定或聘请在法律问题上为特定诉讼委托人、政府官员或公共团体提供建议或充当代表的律师(2) [corporation lawyer]∶对有关法人、社团(包括公司、企业)的法律所涉及的案件有专门研究的律师:法人、社团法律顾问
法教
1.法制教化。 2.佛法之教化。 -----------------国语辞典:礼法教化。《荀子.儒效》:「然而明不齐,法教之所不及,闻见之所未至,则知不能类也。」《西游记.第二十二回》:「向蒙尊者指示,得见菩萨,我老猪果尊法教,今喜拜了沙门。」
法律意识
重视、遵守和自觉执行法律的思想观念。主要反映人们对法的本质和作用的认识,对现行法律的理解和评价。表现为学法,懂法,守法,护法。
法人财产权
企业以法人资格独立自主地使用出资者投资形成的全部财产进行经营的权利。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现代企业的特征之一。企业在以其全部法人财产自主经营的同时,就既享有民事权利,也承担了民事责任;除自负盈亏、照章纳税外,应对出资者承担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
法源
佛教语。法海真源,法性。
法不徇情
法不徇情 法不徇情是一个成语,读音为fǎ bù xùn qíng,意思中法是法律;徇为偏私;情为人情,私情。法律不徇私情。指执法公正,不讲私人感情。
法乐
佛教语。谓积德行善﹑耽味佛法之乐。相对于欲乐而言。
法轮
佛教语。比喻佛语。谓佛说法,圆通无碍,运转不息,能摧破众生的烦恼。释迦牟尼佛成道之初﹐三度宣讲"苦﹑集﹑灭﹑道"四谛﹐称为"三转法轮"。 -----------------国语辞典:佛教用语。指佛法。佛陀说法能摧破众生的烦恼,犹如轮王的轮宝能辗摧山岳岩石,而又不停滞于一人、一处,辗转传人,有如车轮,故称为「法轮」。《大方广佛华严经卷二》:「得转法轮成熟众生方便解脱门。」道家指普渡众生的清静道法。英语 the Eternal Wheel of life in Buddhism法语 Dharmacak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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