録命
【词条】録命(录命)
【拼音】lù mìng
【注音】ㄌㄨˋ ㄇㄧㄥˋ
词语解释
基本解释 1.录公的命令。
网络解释
録命 录公的命令《宋书·彭城王义康传》:“既专揽朝权,事决自己,生杀大事,以録命断之。” 清 王鸣盛 《十七史商榷·南史合宋齐梁陈书六·南朝官录尚书权最重》:“録命者,録公之命也,録权之重久矣。”参见“ 録公 ”。
'録'字开头词语
録贴
1.抄录张帖。
録图
1.即图箓。图谶符命之书。録﹐通"箓"。
録要
1.唐时琵琶曲名。又名《六么》﹑《绿腰》。
録目
1.目录。
録遗
1.清代科举考试制度﹐凡生员参加科举﹑录科未取﹐或未参加科试﹑录科者﹐在乡试前再行补考一次﹐名为"録遗"。经过录遗即可参加乡试。 -----------------国语辞典:科举制度于乡试前,针对参加科试未被录取、或未参加科试的生员进行补考,称为「录遗」。《儒林外史.第三回》:「正直宗师来省录遗,周进就录了个贡监首卷。」
録续
1.陆续。
録黄
1.宋时中书省承旨起草的一种文件。
録序
1.依次录用。
録事
◎ 录事 lùshì[copyist;an office clerk] 旧时政府机关中管记录、缮写的小吏郡录事骇之。——明· 高启《书博鸡者事》-----------------国语辞典:职官名。旧时各官署缮写文件的官员。唐代科举考试,同年及第者聚会,便请一人为录事,主持宴席间的应酬事务。最初由状元担任,后多改以妓女充任。
録兰
1.绿襕﹐下截加绿的襕衫。文士之服。
大家在查的词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