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本

【词条】法本

【拼音】fǎ běn

【注音】ㄈㄚˇ ㄅㄣˇ


词语解释

基本解释
佛教语。犹法性。以"法性"为诸法之本,故名。

网络解释

法本 法本和尚(1838——1917年),河北省宁河县北塘村(今天津市塘沽区北塘镇)人。系晚清至民国初年在冀、鲁、辽三地及沿渤海湾一带的广阔区域内颇享盛名的一代高僧。在众人口中,呼他为“郭和尚”。一生慈行善举甚多,甚至惊动当时京城最高当权者那拉氏。至今,民间仍流传着许多有关他的故事传说。

'法'字开头词语

法典
◎ 法典 fǎdiǎn[code;statute book] 法令典章。经过整理的比较完备、系统的某一类法律的总称拿破仑法典-----------------国语辞典:经过整理后成为较有系统、完备的某一类法律的总称。如民法典。英语 legal code, statute德语 Gesetzeswerk 法语 code, lois, corpus juris
法家
◎ 法家 Fǎjiā(1) [Legalists](2) 先秦的一个思想流派,以申不害、商鞅、韩非为代表,主张法制,反对礼治(3) 有法度的世臣入则无法家拂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孟子·告子下》-----------------国语辞典:战国时的学派,为九流之一。以尚法明刑为主,以李悝、商鞅、韩非等人为代表。有名的大家。英语 Legalist School of the Warring States Period (475-221 BC)​ founded by Han Fei 韓非|韩非[Han2 Fei1] and Li Si 李斯[Li3 Si1], later adopted by Shang Yang 商鞅[Shang1 Yang1] whose reforms helped establish the supremacy of the Qin Dynasty 秦代[Qin1 dai4] (221-207 BC)​德语 Legalismus (S, Philos)​法语 légisme
法兰西第四共和国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法国建立的资产阶级共和国。1946年10月通过新宪法后成立。1958年戴高乐重新执政,9月通过新宪法,第四共和国被第五共和国取代。
法言
1.合乎礼法的言论。 2.犹格言。 3.指释﹑道之经论。 -----------------国语辞典:礼法之言。《孝经.卿大夫章》:「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非先王之法言不敢道。」书名。东汉扬雄撰,有晋李轨注及宋司马光集注,此书拟论语而作。德语 Musterworte (Eig, Werk, Autor: Yang Xiong, Dichter und Gelehrter)​
法定代表人
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人。如工厂的厂长、学校的校长等。
法轮
佛教语。比喻佛语。谓佛说法,圆通无碍,运转不息,能摧破众生的烦恼。释迦牟尼佛成道之初﹐三度宣讲"苦﹑集﹑灭﹑道"四谛﹐称为"三转法轮"。 -----------------国语辞典:佛教用语。指佛法。佛陀说法能摧破众生的烦恼,犹如轮王的轮宝能辗摧山岳岩石,而又不停滞于一人、一处,辗转传人,有如车轮,故称为「法轮」。《大方广佛华严经卷二》:「得转法轮成熟众生方便解脱门。」道家指普渡众生的清静道法。英语 the Eternal Wheel of life in Buddhism法语 Dharmacakra
法体
敬称僧人之身。
法国一八四八年革命
1848年法国爆发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1848年2月,巴黎人民起义推翻七月王朝,资产阶级夺取政权,建立临时政府,成立法兰西第二共和国(史称“法国二月革命”)。6月,巴黎工人阶级为抗议政府的反动政策,举行起义,但被镇压,革命转入低潮(详见“六月起义”)。同年12月,路易·波拿巴当选共和国总统。1851年12月,他发动政变,独揽大权,次年称帝,号为“拿破仑三世”,法兰西第二共和国被法兰西第二帝国取代。
法嗣
1.佛教语。禅宗指继承祖师衣钵而主持一方丛林的僧人。 2.指学艺等方面的继承人。
法正
1.法政;法制。 2.礼法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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