纲法
【词条】纲法(綱法)
【拼音】gāng fǎ
【注音】ㄍㄤ ㄈㄚˇ
词语解释
基本解释 1.明万历以后所实行的商人垄断食盐运销制。明神宗时,因官收场盐不够,商人久候领不到盐,以致积引甚多。为疏销积引,万历四十五年(1617年)实行纲法。将商人所领盐引编成纲册,分为十纲,每年以一纲行积引,九纲行新引。纲册许各商永远据为"窝本",每年按照册上旧数派行新引,无名的不得加入。自此以后,食盐收买运销之权均归商人,并得世袭。清道光十一年(公元1831年)后一度为票法所取代,但不久又变相恢复。
网络解释
纲法 明万历以后所实行的商人垄断食盐运销制。明神宗时,因官收场盐不够,商人久候领不到盐,以致积引甚多。为疏销积引,万历四十五年(1617年)实行纲法。将商人所领盐引编成纲册,分为十纲,每年以一纲行积引,九纲行新引。纲册许各商永远据为"窝本",每年按照册上旧数派行新引,无名的不得加入。自此以后,食盐收买运销之权均归商人,并得世袭。清道光十一年(公元1831年)后一度为票法所取代,但不久又变相恢复。
'纲'字开头词语 纲举目张
◎ 纲举目张 gāngjǔ-mùzhāng[when the headrope of a fishing net is pulled up,all its meshes open] 大纲带动小目,举一纲而张万目。比喻条理分明。也比喻做事抓住主要环节,带动次要环节 一引其纲,万目皆张。——《吕氏春秋·用民》举一纲而万目张。——汉· 郑玄《诗谱序》看起来这类知识浩如烟海,但只要抓住主要部分,就可以纲举目张,让我们理解它的梗概-----------------国语辞典: 纲,网的大绳。目,网的孔眼。纲举目张比喻能执其要领,则细节自能顺理而成。民国.连横〈台湾通史序〉:「续以建省之议,开山抚番,析疆增吏,正经界,筹军防,兴土宜,励教育,纲举目张,百事俱作,而台湾气象一新矣。」后亦比喻条理分明。
纲纽
1.犹纲纪,法度。
纲目
◎ 纲目 gāngmù[detailed outline(of a subject)] 概要或细则。如《本草纲目》必须给予时间,必须有调查纲目,还必须口问手写,并同到会人展开讨论。——《 <农村调查>序言》-----------------国语辞典: 事物的大纲与细目。《南史.卷七二.文学传.钟嵘传》:「时齐明帝躬亲细务,纲目亦密。于是郡县及六署九府常行职事,莫不争自启闻,取决诏敕。」近大纲,纲领,纲要泛指书的大纲与细目,常条列于编首,以备查索。近大纲,纲领,纲要
纲要
◎ 纲要 gāngyào(1) [sketch;outline]∶主题的概要一八四四年又把这些扎记加以充实,写成当时我认为是正确的结率的纲要。——《<物种起源>导言》(2) [essential;compendium]∶将一本篇幅较大的书的内容压缩而成的概要《中国历史纲要》《全国农业发要纲要》-----------------国语辞典: 纲领及要旨。南朝梁.刘勰《文心雕龙.诸子》:「然洽闻之士,宜撮纲要。」《隋书.卷一八.律历志下》:「疏而不漏,纲要克举。」近大纲,纲目反细目书籍或法令的总纲大要。如:「地方自治纲要」。
纲运
1.成批运送大宗货物。每批以若干车或船为一组,分若干组,一组称一纲,谓之"纲运"。其法始于唐刘晏。北宋﹑元代运盐也用纲运。 2.借指运输队伍。 -----------------国语辞典: 自唐代起,转运大宗货物,分批启行,每批的车辆船只计数编号,名为一纲,故称为「纲运」。《宋史.卷二二.徽宗本纪四》:「辛酉,罢苏、杭州造作局及御前纲运。」
纲目体
中国编年体史书体裁的一种。其体例为以大字提要称纲,小字叙事称目。每一历史事实纲目清楚,颇便查检﹑阅读。该体裁始于宋朱熹的《通鉴纲目》,后明陈桱《通鉴续编》等亦相沿用。
纲鉴
明清人采用朱熹《通鉴纲目》体例编写通史,于"纲目"﹑"通鉴"各摘一字,称为纲鉴。如明王世贞《纲鉴会纂》﹑袁黄《袁了凡纲鉴》,清吴乘权《纲鉴易知录》等。 -----------------国语辞典: 明、清的学者采用朱熹通鉴纲目的方式编纂史书,称为「纲鉴」。如王世真《纲鉴》、吴乘权《纲鉴易知录》等。
纲常
◎ 纲常 gāngcháng[three main-stays and five constant virtues] 三纲五常的简称那一个欺心失礼仪,这一个变脸没纲常。——《西游记》必坚志气以守所学,谨几微以验所学,正纲常以励所学,用忠言以充所学。——《宋史·叶味道传》-----------------国语辞典: 三纲,君臣、父子、夫妇。五常,仁、义、礼、智、信。纲常指三纲五常。《元史.卷一五八.许衡传》:「尝语人曰:『纲常不可一日而亡于天下。』」《儒林外史.第五回》:「我们念书的人,全在纲常上做功夫。」
纲网
纲维;法度。
纲挈目张
1.见"纲举目张"。
'法'字开头词语 法辟
1.法律。 2.特指刑法。
法蓝
即珐琅。
法正
1.法政;法制。 2.礼法规矩。
法身
1.佛教语。梵语Dharmak?ya的意译。谓证得清净自性,成就一切功德之身。"法身"不生不灭,无形而随处现形,也称为佛身。各乘诸宗所说不一。 2.指高僧之身。 3.旧指修炼得道之身。 -----------------国语辞典: 佛陀的真如理体。《大方广佛华严经.卷一.世间净眼品第一之一》:「法身示现无真实,出生自在如是见。」道教谓天仙真圣的真身。德语 Dharma-Körper (Buddh), Dharmakaya (Buddh)法语 Dharmakaya
法人
◎ 法人 fǎrén(1) [juridical person]∶指根据法律参加民事活动的组织,如公司、社团等(2) [legal person]∶被法律承认享有权利和义务的个人、团体、公司、伙伴以及其他合法实体-----------------国语辞典: 一社会组织体,在法律上得为权利义务的主体。与自然人同为法律上所谓的人。法人的种类,依设立法规可分为公法人与私法人;依成立要件可分为社团法人与财团法人;依设立的目的,可分为公益法人与营利法人。英语 legal person, corporation, see also 自然人[zi4 ran2 ren2]德语 Juristische Person (Rechtsw)法语 personnalité juridique, personne morale
法不徇情
法不徇情 法不徇情是一个成语,读音为fǎ bù xùn qíng,意思中法是法律;徇为偏私;情为人情,私情。法律不徇私情。指执法公正,不讲私人感情。
法兰西第二共和国
法国历史上第二个资产阶级共和国。1848年法国二月革命时成立。1852年12月,路易·波拿巴称帝,共和国被法兰西第二帝国取代。
法灯
佛教语。比喻能照破世间迷暗的佛法。 -----------------国语辞典: 佛法能破迷执,如灯光能去幽暗,故称佛法为「法灯」。《大方广佛华严经.卷二》:「如来法王出世间,能然照世妙法灯。」
法眼
佛教指能认识到事物真相的眼力,泛指敏锐深邃的眼力。-----------------国语辞典: 五眼之一。能分明的洞观,一切因缘生起的诸现象。《五灯会元.卷一.释迦牟尼佛》:「吾以清净法眼、涅槃妙心、实相无相、微妙正法,将付于汝,汝当护持。」尊称他人的眼识正确。《文明小史.第六十回》:「老兄具这样的法眼,钦佩得很,将来倒要时常请教请教。」英语 discerning eye
法乐
佛教语。谓积德行善﹑耽味佛法之乐。相对于欲乐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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